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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同治8年12月(1869-12)
這是清同治八年(1869)年底淡水廳同知陳培桂為對北埔姜榮華的諭令公文,主旨是要求北埔庄於隔年春天辦理義學,受文者為大隘南興莊紳董姜榮華。陳培桂1869至1871年間擔任淡水同知,轄區包含宜蘭以外的整個北臺灣,任內完成《淡水廳志》,可見是注重文教的地方官。大隘即金廣福大隘,係官方命令閩粵兩籍紳商合辦的武力拓墾公司,範圍包含現今新竹縣北埔、寶山與峨眉三鄉,其行政區名為南興莊,姜榮華是此時的地方領袖。原件為北埔姜家所藏,除《數位客家庄》外,較早之收藏見於《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數位典藏》,係依影本收錄其數位影像。這類官方下行公文在目前典藏於臺灣大學的《淡新檔案》中,可以找到幕僚擬妥初稿,再由首長批「行」的內部決策過程;而依此發文之實質公文本身,難得由民間留下文件,十分珍貴。(撰稿/羅烈師)
